检察日报: 贪官伪装「七武器」
2007-09-11 19:52:36.0
世间万物皆有规律,贪官也有其生存法则。他们不仅想谋求更大的利益,同时也在时刻尽力回避著腐败风险,于是就有了贪官的种种伪装之术。据《检察日报》报道,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七种「武器」—

「艰苦朴素」。贪官虽贪得万贯家产,但却是不能昭告天下的,于是深谙「韬光养晦」之道,即便有黄金万两,亦以勤俭形象示人,借以迷惑群众与组织。陕西省宝鸡市公安局原局长范太民常年脚穿解放鞋,肩背绿挎包,赢得了「挎包局长」的美誉。然而就是这个「挎包局长」,利用职权先后索贿、受贿10余万元,收受礼金30多万元,非法占有企业四室一厅住房一套,还违规参与营利性经营活动牟取暴利。

「专家学者」。客观而言,一些贪官在某些方面确有专长,只不过不是利用专长去为群众谋求福祉,而是作为自己的犯罪工具。湖南省长沙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唐吉凯是全国知名的「专家型法官」,曾因主审「三湘第一女贪蒋艳萍案」而名声大噪。可他却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其妻先后收受人民币22万元,行贿人民币15万元。

「诚信守诺」。一些贪官深得「言必行,行必果」之经义,并将其在官场中不断发挥,在获取经济利益的同时收买人心,沽名钓誉,以达到降低「东窗事发」的风险。安徽省定远县原县委书记陈兆丰,在定远这个农民人均年收入仅2000多元的全国重点扶贫县掠得千万元不义之财,成为「官场富翁」。他之所以长期贪而不倒,就在于其一直坚持所谓「办不到或没法办的事情不收,领导或熟人托办的事情不收,嘴巴不严的人不收」的「诚信」准则。

「反腐斗士」。也有一些贪官通晓「最危险的地方往往最安全」之兵法常理,一手收受他人财物,一手高举所谓「反腐旗帜」,以达到扰乱视听之目的。安徽省阜阳市中级法院原院长张自民2004年就在单位内部掀起反腐风暴,在多种场合痛斥腐败法官败坏了法官形象。可就是这个张自民,自己却在2006年被指控涉嫌受贿80余万元和58万余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照章办事」。一些贪官精通法律,对于如何实现收受财物与规避风险两者间的「鱼和熊掌兼得」颇有心得,坚持所谓「不合规矩的钱不拿,不合规矩的东西不要」,一切「照章办事」。重庆市铜梁县原县委书记马平与其妻沈建萍受贿时宁愿不要开发商免费赠与的门面房,而要自己出钱以「优惠价」购买;不要下级直接赠送的礼品,而非要以所谓「红头文件」之规定领取所谓的「福利」,受贿手段之隐蔽性,令人叹为观止。

「包装镀金」。一些贪官不仅贪财,而且贪「名」。于是,出现「边腐边升」、「越腐越升」现象也就不奇怪了。云南省森林公安局原局长马胜,多次获「优秀共产党员」、「全国特级优秀警察」、「全国打击走私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可他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30余万元,此外还有336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合法来源。

「故作高雅」。一些贪官平日里假装「视钱财如粪土」,对他人所送的一般财物不屑一顾。可是,一旦他人所送的物品是其真正喜好的,可就不再「客气」了。数年前被赖昌星拉下水的厦门海关原副关长接培勇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接培勇虽对金钱并不看重,可是当赖昌星煞费苦心弄来一套175册的绝版名贵书籍和9位名画家合画的一幅牡丹图,并请全国知名的书画家到「红楼」与他切磋时,接培勇终于无法抵御诱惑,心甘情愿地为其走私大开绿灯。

所以说,无论贪官有怎样的伪装,都无法掩盖其贪婪无度的真实内心。


本文引用的地址为http://www.takungpao.com:10000/gate/gb/www.takungpao.com/news/07/09/11/ZM-7937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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